美国商务部裁定,在越南进行进一步加工的若干源自中国的不锈钢薄板及带材,属对源自中国的不锈钢薄板及带材征收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令范围所涵盖的商品。此外,商务部确定,在越南完成的不锈钢薄板及带材使用来自中国的某些非主题不锈钢平轧投入物,正在规避来自中国的不锈钢薄板及带材的AD/CVD订单。因此,自2020年5月15日起,在越南进行进一步加工或完成的中国产不锈钢薄板及带材将暂停清算。

日期:适用于2023年3月29日。

订单的范围

订单所涵盖的商品是不锈钢薄板和带材,无论是卷板还是直板。不锈钢是一种合金钢,按重量计含有1.2%或更少的碳和10.5%或更多的铬,有或没有其他元素。所述薄板和带材为宽度大于9.5mm,厚度大于但小于4.75mm的扁轧产品,经退火或以其他方式热处理,酸洗或以其他方式除垢。主题纸及试纸亦可作进一步处理(例如,冷轧、退火、回火、抛光、镀、涂层、涂漆、清漆、修剪、切割、打孔或开缝等),只要在这些处理之后保持板材和带材的特定尺寸。所描述的产品包括不考虑形状的产品,并包括矩形或非矩形横截面的产品,其中这种横截面是在轧制过程之后获得的,即,“轧制后加工”的产品(例如,边缘已被斜面或圆角的产品)。

受规避调查的商品

这项规避调查涵盖了在越南完成的不锈钢薄板及带材,使用了中国原产的某些非主题不锈钢平轧投入物,随后从越南出口到美国。

最终决定

如初步裁定所述,根据19CFR351.225(k)我们继续发现,在越南进行进一步加工的中国产不锈钢薄板及带材也在该命令的范围内。此外,根据该法案第781(b)条,我们确定在越南使用中国原产地的某些非主体不锈钢平轧投入物完成的不锈钢薄板及带材规避了该命令。因此,我们决定将该商品纳入该命令的范围是适当的,并指示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继续暂停使用中国原料生产并从越南出口到美国的任何商品入境。

继续暂停清盘

根据19CFR351.225,基于这些规避和范围调查的最终决定,商务部将指示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继续暂停清算,并要求在越南使用中国制造的投入物完成的未清算的不锈钢薄板及带材入境,随后从越南出口到美国,并在2020年5月15日或之后进入或从仓库取出以供消费,并收取预估关税的现金保证金。发起这些范围和规避调查的通知的公布日期(2020年5月15日)在进一步通知之前,暂停清算将继续有效。

英文PDF原稿

相关链接:美国对进口自越南的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板带材做出反规避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