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7日,委员会收到了欧洲钢铁协会“EUROFER”根据《基本条例》提出的请求,要求调查可能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的行为,并对从土耳其托运的进口某些热轧不锈钢板和卷进行登记,无论其是否被宣布原产于土耳其。

涉及可能规避的产品是不锈钢板和卷,无论是否成卷(包括切成一定长度和窄条的产品),不比热轧进一步加工,不包括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厚度超过10毫米的非成卷产品,在实施条例(EU)2020/1408生效之日根据HS代码7219 11、7219 12、7219 13、7219 14、7219 22、7219 23、7219 24、7220 11和7220 12分类,原产于印度尼西亚。

调查中的产品HS代码7219 11、7219 12、7219 13、7219 14、7219 22、7219 23、7219 24、7220 11和7220 12,但从土耳其托运,无论是否声明原产于土耳其(TARIC代码7219110010、7219121010、7219129010、7219131010、7219139010、7239141010、7219149010、7219221010、7219229010、7219230010、7219240010、7220110010和7220120010)

最终调查结果披露

实施条例(EU)2020/1408对进口热轧不锈钢板和卷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无论是否为卷材(包括切成一定长度和窄带产品),在热轧后未进一步加工,不包括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且厚度超过10毫米的非卷材产品, 原产于印度尼西亚、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延长至从土耳其发货(无论是否声明原产于土耳其)的不锈钢热轧产品(调查中的产品)的进口征收17.3%的反倾销税。

延长关税是适用于印度尼西亚“所有其他公司”的17.3%的反倾销税(TARIC附加代码C999)。

本法规应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之日起生效。

本法规应具有整体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2023年4月17日

英文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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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措施:2020年10月,根据《实施条例(EU)2020/1408》,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的某些热轧不锈钢板和卷征收了最终反倾销税。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在9.2%-19%,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的进口产品征收4.1%-7.5%,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产品则定为17.3%。

此前调查链接:欧盟对进口土耳其的原产印尼的热轧不锈钢薄板和卷板反规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