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将对印度尼西亚不锈钢冷轧产品征收的最终反补贴税(20.5%)扩大到从中国台湾、土耳其和越南进口的不锈钢冷轧产品上,对印度尼西亚不锈钢冷轧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19.3%)扩大到从中国台湾和越南进口的不锈钢冷轧产品上。(豁免公司除外)

反补贴方面: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欧盟将现有对进口印度尼西亚不锈钢冷轧卷板(SSCR)反补贴税延伸至从中国台湾、土耳其和越南进口的涉案产品上,将对其征收20.5%的反补贴税。

如果《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9/159(36)》第1(6)条所述的配额关税适用于冷轧后未进一步加工的不锈钢卷板,若超过20.5%,则只需征收该条例(EU)2019/159(36)第1(6)条所述的配额关税,以避免双重征收关税。

反倾销方面: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欧盟将对进口印度尼西亚不锈钢冷轧卷板(SSCR)征收的19.3%的反倾销税延伸至从中国台湾和越南进口的涉案产品上。

而此前《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1/1483》第1(2)条对非豁免的中国台湾企业征收6.8% 的反倾销税将暂停征收,变为征收19.3%的反倾销税,以避免双重征收关税。

如果《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9/159(40)》)第1(6)条所述的配额关税适用于冷轧后未进一步加工的不锈钢卷板,并超过19.3%,则只需征收该规例(EU)2019/159(40)第1(6)条所述的配额关税,以避免双重征收关税。

涉案产品CN codes 7219 31 00、7219 32 10、7219 320 90、7219 33 10 7219 33 90 7219 34 10 7219 34 90 7219 35 10 7219 35 90 7219 90 20 7219 90 80 7220 20 21 7220 20 29 7220 20 41 7220 20 49 7220 20 81 7220 20 89,7220 90 20和7220 90 80,从中国台湾和越南托运,无论是否声明为原产于中国台湾和越南,(TARIC代码7219310010、7219321010、7219329010、7219331010、7219339010、723934100、7219349010、7219902010、7219908010、7220202110、7222022910、7220220204110、7220210、722020 8110、72220 8910、7220902010和7220908010)

豁免公司

Taiwan  

Chia Far Industrial Factory Co., Ltd  

Tang Eng Iron Works Co., Ltd.

Tung Mung Development Co., Ltd  

Walsin Lihwa Corporation

Yieh United Steel Corporation

Yuan Long Stainless Steel Corp  

Turkey  

Posco Assan TST Celik Sanayi A.S.  

Vietnam  

Posco VST Co., Ltd

提及的公司申请豁免应以向成员国海关当局提交以下文件为条件:

(a) 如果进口商直接从中国台湾、越南、土耳其(反倾销税的不涉及)出口生产商处购买,则应提供附有出口生产商声明的商业发票和公告规定的出口生产商的工厂证书(“直接出口销售的制造商声明”)。工厂证书必须来自列出的豁免其中一家公司;

(b) 如果进口商从贸易商或其他中间法人(无论是否位于中国台湾、越南、土耳其(反倾销税的不涉及))处购买制造商给贸易商或其他中级法人的商业发票,该商业发票上有制造商的声明和规定的制造商的工厂证明(“间接出口销售制造商声明”),以及贸易商或其他中等法人给进口商的商业发票。工厂证书必须来自列出的豁免公司之一。

如果未出示工厂证书或发票,则适用于“所有其他公司”的关税,即征收20.5%的反补贴税、19.3%的反倾销税。

此前消息

2024年3月5日,欧盟委员会(EC)公布了其对进口自越南、中国台湾和土耳其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原产于印度尼西亚)规避反倾销(AD)和反补贴(CVD)关税的调查初步结果。具体详情可见<<<